女子借5万还不上履约做对方女友 分手后遭追债
据北京时间报道,李女士因资金周转困难,向朋友张先生借款5万元并出具借条,双方约定还款日期。同时,二人还约定,若到期未还款,李女士便成为张先生的女友。
还款期满后,李女士无力偿还,便履行约定成为对方女友,后双方产生矛盾分手。张先生欲追回欠款,李女士却称约定已履行。

律师表示,张先生有权要求李女士归还5万元。根据《民法典》,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双方将人身关系作为交易标的的约定无效,合法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,李女士仍负有还款义务。

发布于 12 小时前
若有附件,打赏后可直接下载
赠人玫瑰 手留余香
默认
最新



闽公网安备35010302000678号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